篇目设计与资料搜集
全省第二轮志书编纂业务培训班讲稿
郭 鹏
篇目设计
《篇目》是志书设计的蓝图,是纂写的提纲,也是搜集资料的向导。在成书时,又是全书的《目录》,排列在《卷首》,也是查阅全书的索引,。《篇目》是否合理、科学、可行,是志书编纂能否成功的基础。历来修志者对篇目设计都是十分重视的。
民国时著名方志学家瞿宣颖说:“凡志之佳恶,不待烦言,但阅其门目,便知其有无鉴裁之力。”李泰棻也说:“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目标题,则为首要。”第一轮修志中,方志界的老前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组长董一博先生说:“体例和篇目是修志工作的先行官,同时又是志书定型后的导言或简述。”一部志书,虽然只以门目定志之佳恶,似乎有些偏颇,但《篇目》的确是修志工作的“先行官”。对一部志书,看其篇目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就可以知其主编是否有宏观控制、善于剪裁和编排的能力,这是有道理的。
主编要首先从研究当地自然与社会实际出发,从研究前志《篇目》及内容着眼,认真分析,找出规律,设计出既切实可行,又科学合理的续志《篇目》。《篇目》定好了,一鼓作气,按部就班,编纂成书,就少走弯路,甚至不走弯路;反之,就可能重新返工,事倍功半。第一轮修志中,大多都有三易《篇目》、五易《篇目》之经历。一次之易,就要重新搜集资料、重新编纂,重新增删,重新组合,重新打印校对,要多费很多时间、人力、财力,何况三遍五遍。这虽反映了编纂工作的难度,以及编纂者的认真负责态度,但毕竟延误了进度,浪费了时间、人力和经费,这是不可取的。同时也反映了《篇目》设计者最初对志书特点和记述对象缺乏深层次的了解。
一、续志《篇目》制定的原则
续志《篇目》的设计之始,首先要确定:志书使用哪种结构,是大篇结构体(分地理篇、经济篇、政治篇、科教文篇、社会篇等);还是平列分卷(有的称分志)体、卷章节目体。在20多年地方志编纂实践,《篇目》设计的认同倾向是卷章节目体(即平列分卷体)。
其次,要明确制定续志《篇目》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地方志《篇目》的基本原则;二是续修这一特定形式的志书《篇目》原则。
(一)志书《篇目》基本原则:如按照当代社会分工、科学分类及当地实际,条分缕析,分门排列,力求无遗;门类要归并得当,隶属科学合理;首尾贯通,层次分明;排列有序,符合逻辑;横分门类,纵述历史,以横为主,纵横结合;横不缺门,纵不断线;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先表象,后实质;各级目录标题名实相符,言简意赅。这些是志书《篇目》设计首先要做到的。
对志书《篇目》基本原则,在续志编纂时必须遵循。这些方面,大家比较熟悉,我不打算细谈了,只重点对续修志书的《篇目》设计原则谈些看法。
(二)续修志书《篇目》原则:既是对前《志》的续修,是断代志,就有其特有的要求。可以把续修归纳为对前《志》的“续、增、删、并、纠、补”。前5点,可以在《篇目》中体现出来。
1、续:即续写各项事物在前《志》断限后的情况。体现20年来政治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前进,文化的繁荣。凡是在前《志》断限后,继续存在和变化着的事物,都在记述之列。也就是要保留前志《篇目》中的相关卷、章、节。
2、增:前志《篇目》中没有的,或是新产生的事物需要记述存史的,在续志《篇目》中增加,或卷、或章、或节。如《旅游》、《信息产业》等。
3、删:前志之后,已经不再存在的事物,或已经没有存史价值的事类,续志《篇目》中不再出现。如《农业合作化》、《计划物资管理》等节。
4、并:前志之后,继续存在,变化不大,但也有必要记述,可以将相近类型的章、节作合并记述,只简要记述大的方面、变化的方面。如原《地形》、《地貌》、《河流》等节。
5、纠:即纠前志之错。这是对历史负责的体现,不是对前任的指责非难,不要有思想顾虑。在续志《篇目》中,一般在《附录》中列《××年版〈××县志〉校勘》即可。纠正错讹,要客观准确,用语不要带情绪化色彩。
6、补、对《前志》中某些方面或某条重要史料遗漏者,可在《续志》相关节或目中补记,但不一定在《篇目》中体现。
还有个问题,值得探讨:前《志》之后,有的事物虽然仍继续存在,但没有变化,或变化不大的,如《地理环境》中的“山川河流”、“土壤”“地质”、《自然资源》、《历史沿革》、《民族》、《宗教》、《风俗》、《方言》等。续志还记述不记述?现在方志界一般主张《续志》不再记述,不再重复,要从《篇目》中删去。他们认为,读者可翻阅《前志》了解该方面情况。对这一问题,我有不同看法。我认为,持这种观点的人,一则是想减少工作量,图省事;二则是一厢情愿、想当然,认为以后的读者必然同时具有《前志》、《续志》。这可能吗?即使今天的人,拥有了《续志》,不一定就拥有《前志》,能见到《续志》,不一定能见到《前志》,更何况若干年以后的后世读者呢!阅读一部志书,看不到当地一些最基本、很需要的资料信息,残缺不全,怎么称得上一方“百科全书”?《地方志工作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对照《条例》中规定的志书项目,如果缺项太多,就不算是一部合格的地方志书。为此,我主张:对《前志》之后,仍继续存在的事物,尽管没有变化,或变化不大的,《续志》中仍然要记述;在记述方法、角度、表述、详略上,可与前志有所不同。
二、续志的基本篇目框架(各地情况各异,可增可删)
一般分三大部分:卷首、分卷、附录,以分卷为主体。
卷首:地图、彩图、序言、凡例、概述(总述)。
分卷:地理(自然环境、资源)、建置、经济各卷(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商业与服务业、交通运输、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税收、金融、保险、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信息业、经济管理等)、政治各卷(政权、党派、政协、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军事、司法、人事等)、科教文各卷(科技、教育、文化文物、卫生、体育、电视广播、地方志、档案等)、社会各卷(人口、计划生育、民政、扶贫助残、劳动保障、民族、宗教、民俗、方言、旅游等)、人物、大事记(也可置于卷首)等。
附录:文献、专记、提供资料及初稿的名单等。
编后记
不管是采用大篇结构,还是采用卷章节目结构,《卷首》、《附录》两部分,没有差别,不同的是《分卷》这一主体部分编排上的差异,就是说,这一部分,可采取大篇结构,也可采取平列分卷。
上述内容,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或增,或减,或合并,一切从实际出发,既体现一地基本方面,又反映出特色所在。
关于《大事记》的放置位置,第一轮修志时,有的把《大事记》放在卷首,认为是全志的总纲;有的放在分志的最后一卷,认为是正文的组成部分。各有道理。我的看法:从人们的认识事物规律看,一般是从表及里;对一地的认识,也应如此,即初到一地,先看到的是地形地貌等表象的事物,进一步再看到当地社会、经济状况、人文情况,进而了解该地的历史、大事等。如果把《大事记》放在卷首,读者翻开志书阅读时,看了很多页,还找不到该地的地理位置、基本面貌情况,总觉得不方便,不习惯。所以,我觉得,还是把《大事记》放在分卷的最后为好,符合认识事物的程序。
三、《篇目》设置的处理办法
1、第一级目录名称问题
大编分类法:多是分为地理编(篇)、经济编(篇)、政治编(篇)、文化编(篇)、社会编(篇)等。这种命名,前五编尚可,问题出在《社会编(篇)》的提法,按照习惯内容,多是民政、民族、民俗、方言、宗教等。这些固然是“社会学”内容,但“社会”的概念太大,远不止此,就连前述经济、政治、文化,无一不是“社会”内容。所以这种命名法不大科学。
志中设志法:即一部志书内各部分均称《志》,如《农业志》、《工业志》、《文化志》等。我觉得,全书名《志》,内部各部分也名《志》,似有重复之感,父子同名(父名张建国,子名张爱国),甚觉不顺。我感到各部分名《卷》好些。
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问题:前述“社会”之称,即属概念外延不周。还有的设《政权》、《公安司法》两卷。前者记述“人大、政府”等,概念的内涵不足;后者记述“公安、司法局、法院、检察院”。而“公安局、司法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同是“政权”组成部分。我意见:可把后者合并入前者作章处理。如觉篇幅太大,或可设《政权一》、《政权二》。
2、“升格”问题
在第一轮修志中常见。主要是编者为了凸现本地特色,把本地特有或突出的事物,打破逻辑归属,在《篇目》中作升级特殊处理。这种做法,已经为第一轮修志所认可,第二轮修志不妨仿效之。只是要升准,即把真正有独特特色的、在全国影响很大的事物升级才好,不要孤陋寡闻,仅站在一地一市一县的角度,把不必要升级的升了级。
3、改革开放在续志中如何体现,设不设专卷
现在有两种意见:
(1)集中《经济改革卷》记述,设专卷
(2)分散记述,在各分卷中记述。
两种方法比较:前者虽使人觉得时代特色明显,能突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时代特点。但改革开放是方方面面的,很难在一卷中写全面,写深刻。而各卷中记述事物发展时,又必然要写改革情况,自然形成重复交叉。
后者则避免了这一弊端。只要在各卷《管理》等章节中把改革开放记述清楚就可以了,也就体现了时代性了。
4、章节分类、领属要规范化
主要是在同一级目次名称中,应按同一领域划分。如《工业》中,或按所有制形式分为国有工业、集体工业、合资工业、个体工业等;或按性质分为重工业、轻工业;或按行业分为机械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工业等。不要分为国有工业、集体工业、校办工业、商办工业、乡镇工业、烟草工业等,造成概念混乱、交叉。
领属要得当。如许多志中,设《中国共产党××县委员会》章,其中设有《党员》、《代表大会》等节,显然互不领属。“党员”记述的是全县党员情况,“代表大会”记述的是全县的党员代表大会,均非“县委”机关的“党员”、“代表大会”。设有《组织机构》节,记述的县、乡、镇、村等各级党的组织,也不只是县委机关的组织机构(各部门)。因此,章名应为《中国共产党××县地方组织》。
不要以时间阶段分章节。我曾在审一部志稿时,发现其中60%的章是以时期列节的。如许多章下都是“第一节 封建社会;第二节 民国时期;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或“第一节 明代;第二节 清代; 第三节 民国时期;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种“竖排横写”的章节设计,违背了志书“横排竖写”的原则。应以事物的本质属性分类,排列章节,在各类目的节内再“以时为序”竖写。
5、注意对新出现的事物列章节
如信息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自然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经济管理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等,还有招商引资、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农工商联合体、企业集团、跨地域企业、跨国公司等,都可在续志《篇目》有所体现,根据资料的多寡和内在联系,或设卷,或设章,或设节,予以记述,这也体现了时代特点。
6、注意章节设置的可操作性
有的地方设计了一些章节,按事物的逻辑是可以的,但却无法实施。如有的拟在《中国共产党××县委》章设《党的工作》节,看似可行,但大而无当,涉及多个部门,一个部门难以完成撰稿,不如分《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具体可行。《政府》章的《政务》章也属此类。
7、要体现特点。特点有多个方面:
(1)志书特点:主要有,①横排竖写,纵横结合;②门类齐全,不缺要项;③归属得当,分类得体,④排列科学,先后有序;⑤点面结合,绝不越境;⑥具备个性,特色鲜明,⑦各体并用,有机结合;⑧以事系人,生不立传。
(2)地方特点:篇目要突出本地域(本辖区)在自然、物产、经济、社会、民俗、文化等方面,有特色的事物。第一轮修志中,对本地最独特点事物,多采用升格的办法,在《篇目》中体现地方特色。还有,城市志及县级区志,则要突出城市建设等特点;农业县突出农业为主的特点,山区县突出山区特点,林区县突出林业特点等。
(3)时代特点:第二轮志书《篇目》要反映我国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的时代特点,还有商品生产、非公有制等。
(4)专业特点。这里主要指部门编纂的专业志,则要突出专业特点。
8、《篇目》标题要得体。
(1)符合志体,摈弃史体。如在《粮油供应》章,不要搞成“第一节 80年代粮油供应”、“第二节 90年代粮油供应”。可设计成:“第一节 计划供应”、“第二节 自由购销”。
(2)章节名称词素不要重复。如从《财政》章,不要设计成“第一节 财政管理”、“第二节 财政收入”、“第三节 财政支出”,可把三节中的“财政”二字去掉。
(3)标题要符合领属关系。以卷领章,以章领节。
(4)结构要一致。全书《目录》一般只统一列到“节”这一级,也就是不列“目”一级(在征集资料时,不妨列得细一些,可把“目”级列出)。第一轮修志中,有的志书的一些章下无节,有的在个别节下又列了目,作为一部书,设置不统一,很不协调。
(5)章节名称简洁明了。一般只用单词,或动宾词组作卷章节名,不可用句子作题,如“第×节 计划生育取得很大成效”、“第×节 工业生产迅猛发展”等。
9、《篇目》整体性要强。如卷下、章下的“无题小序”,全书要统一。不要有的卷下有,有的卷下无;章下也如之。对同一级而言,要有都有,要无全无。
资料的搜集整理
《篇目》既定,就是搜集“地方文献资料”。犹如建造楼房,蓝图制定,就是准备砖木、钢材、水泥等材料。好的蓝图,好的建筑师、好的工匠,还得有好的材料,才能造出好的建筑,缺一不可。蓝图、建筑师、工匠的问题,已经讲过了,本讲主要讲材料(资料)的搜集和运用问题。
一、资料的类型
《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第一轮 修志时,胡乔木曾说:“我们编出来的书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总汇”,“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的资料。”地方志的功能和作用,都是通过真实可信的资料来实现的。
辞书上把地方文献表述为“有关地方的一切资料,表现于各种记载形式。如图书、杂志、报纸、图片、照片、影片、画片、唱片、拓片、表格、传单、票据、文告、手稿、印模等一切最原始的或尽可能原始的资料。”除这些外,应当还有许多形式的资料,如档案、文件、日记、回忆录、信函、家谱、碑铭等。从编纂地方志而言,简要地说,主要是:
1、文书档案(馆藏、部门提供)
2、图照(地图、照片、画片)
3、书籍、报刊(含公开、内部出版)
4、网络资料(辖区内各县区、各部门的宽带网资料),
5、统计资料(统计部门年度统计资料、各部门专业统计资料)
6、金石资料(碑文、匾额等)
7、访问资料
8、年鉴资料
二、搜集渠道
地方志书记述的“百科全书”性质,决定了资料搜集任务的艰巨性。凡是续修志书所涉及的内容,都需要下大力气去搜集,根据《篇目》的要求,去搜集资料。资料不会自己跑来,全凭编辑人员千方百计、下功夫积累搜集。要作到:凡与本地有关的一切资料都想法搜集,或作卡片,或作摘要,分门别类,以备使用。资料越充分,选择余地越大,编纂出的志书信息量越大,越有使用价值,历史寿命越长。在资料搜集方面,要广征博采,宁多勿缺(在资料入志时,要宁缺勿错)。搜集面要广,门类要全,挖掘要深,数量要多。
资料搜集的渠道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门提供 各分卷的撰写,主要由部门负责,即由部门从上述几个方面搜集资料。
2、志办搜集 志办本身要总纂、修改,补充、审核各部门提供的初稿,也要主动从上述几个方面搜集积累资料,从更高一级的角度去总纂和审核。当部门提供的资料不确切时,志办就能进一步根据掌握的资料把关纠错。
3、档案馆查阅
4、走访当事人、知情人
5、购买资料 如用实物照片来反映80年代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转化时,原来使用的各种购买计划分配物质的票证、粮本等,就需要从一些收藏家手中购买藏品。还需要从私人手里购买图书、报刊、拓片等。
本第二轮修志与第一轮最大的不同,在资料搜集方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难度的一面。
有利的是:(1)本次修志,记述的跨度只有20年左右,搜集资料的任务比的一轮小(第一轮修志一般要搜集2000多年的资料);(2)本次是记述最近刚过去的20年,所形成的资料都比较齐全,或在档案馆保存,或在有关部门保存,只要下功夫搜集,都能找到;(3)这20年出版的书籍、报刊、印刷品、宣传品很多;(4)网上的资料很多;(5)大部分市县区政府、一些行业编纂出版有《年鉴》,保存了大批资料;(6)这20年的事情,一般经办人都健在,资料线索很容易找到,且访问调查也容易进行。(7)复印、照相技术使复制资料变得容易,且不易出错(第一轮修志时,靠手抄资料,容易出错)。
有难度的是:(1)第一轮修志时,各个方面领导关系较单一,如工业、商业行业,靠工业局、商业局就可以把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商业资料基本搜集全;现阶段,管理体制多样化,行业多样化,有国有的、集体的、联营的、个体的、外资的,有农村的、城市的、乡镇的等,靠一个工业局或商业局是难以完成全部资料的搜集的;(2)第一轮修志时,政府把任务下达后,靠行政布置就基本可以把大部分资料搜集到。现在,靠纯行政布置就不一定奏效了,在行政布置的基础上,还得有经济利益上的考虑,还必须按照稿费承诺兑现。(3)要花钱购买资料,查档案得付费,复印复制资料付费,征集和使用照片付费等,这些,将比第一轮修志的花费大大增加。
这些难点中,唯第(1)点,需要认真想法解决好。可以考虑先分后合的办法,即在培训和分配下达各部门资料(或初稿)任务时,要求全面反映本系统的全部工作,如要求工业部门写清本系统工业、以及工厂办商业、服务业情况;要求商业部门写清商业服务业,以及本系统办工业情况。要求乡镇企业局写清乡镇工业、商业、服务业情况,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写清外企在境内办工业、商业情况。然后,把各系统的工业归属到《工业》卷,把各系统商业服务业统归到《商业家》卷。其他各分卷也可如法炮制,这样搜集资料可能就比较全一些。
三、资料的审核
凡入志资料,必须认真鉴别和审核,准确无误,方可入志。尤其对资料来源不同、记述不一的资料,要辨别真伪,去伪存真。陕西有一出名戏《三滴血》,有一句很有名台词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是很深刻的。
审核资料的出发点:
1、看是否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如陕西停止粮票的使用,是在1991年,有的记到1985年前后,则不确。
2、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某地级城市记述“本市建成西北最大的广场”,就不客观,你作全面调查了没有?
3、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如统计数字表现出大起大落,如无特殊原因,肯定不确。
4、对来源不同记载不一的资料,认真鉴别:一般情况下,资料形成时间距事情发生越近的资料,可信度越高;正式文件资料比一般文字资料可靠;文字纪录资料比口头资料可信度高;统计部门的数据资料比其他部门的数据可靠;主管部门的资料比非主管部门的资料可靠;亲历者的资料比旁证者资料可靠;报刊、网络、广告宣传资料更要慎重,一般只可作资料线索,要进一步查核准确,才能入志。
5、对当事人、知情人 、传闻者的口头资料,要审慎使用,反复核实,防止人为记忆错误、有意歪曲、感情用事、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等,不能全听全信,重要事情要考证清楚。
6、对一些宣传色彩浓的资料,如广告、企业及其产品的宣传、旅游宣传等资料,要慎重使用。
7、对为争取荣誉、争取上级支持、资助而上报的材料(如报奖、报灾、申报贫困救济、申报项目等),在入志取材时一定要慎重。
四、对资料的选用原则
编纂地方志搜集要尽量广,尽量全,尽量多,这样才能保证编纂所需的素材,也便于比较、判定是否资料真实,从大量的资料中选用最真实、最能反映事物本质的资料。一般来说,选用资料可考虑以下几点:
1、符合《篇目》内容的需要,与主题有关的资料;
2、能体现事物本质的资料;
3、重大事物资料;
4、事物起始资料、下限年资料;
5、经过核实的资料;对可靠性把握不大的资料,宁可不用,宁缺勿滥,宁缺勿错;
6、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五、如何运用《年鉴》资料
近些年来,在第一轮修志结束后,许多县市都在编纂政府综合《年鉴》,这无疑为第二轮修志积累了大批资料,是个一举多得的好事,既为当地党政机关提供了现实服务资治资料,又为宣传当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媒体和窗口,还给下一轮修志积累了大批资料;同时,又锻炼了修志队伍,提高了志办人员的编辑水平和工作能力,为续修志打下了良好基础。
就《年鉴》为续修志积累的资料而言,具有很多优点:
一是连续性。一般县区都是从第一轮修志的下一年开始编纂《年鉴》的,有的甚至在编纂第一轮志书的同时,就编纂下限年以后的《年鉴》。一连多年,出版多期,做到了记述上的纵不断线,给续修志工作积累了逐年资料。
二是真实性。《年鉴》一般是记载上一年度的情况,刚发生经过的事,历历在目,经办人大多数还在岗位上,所记载的事,一般是亲身经办的、可靠的、准确的,保证了续志编纂资料的真实翔实。
三是全面性。《年鉴》一般记载全行政区域内环境、政治、经济、人文、社会、人物、文献等全面、全局情况,各机关、各县区、各单位情况,有各方面的统计资料,以及大量的事企业单位资料,还积累了大批照片资料,这给续修志工作提供了很好的资料基础。
四是权威性。《年鉴》具有政府公报性质,一般是地方志办公室的内行们编纂,代表政府履行职责;初稿编成,报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如保密审查、出版审查,还报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把关,这就保证了《年鉴》政治质量,也使其具有权威性。
因此,准确、合理地使用《年鉴》资料,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快编纂进度。
但也要看到,毕竟《年鉴》与志书是不同的体例、结构,要求不同,记述方法不同,收录资料的标准范围不同,这就意味着《年鉴》不能替代志书,《年鉴》资料不是志书资料的全部。在运用《年鉴》资料的同时,还要根据志书的《篇目》要求,进一步搜集资料,扩大搜集范围和视野。有续修志经验的人曾给我说过,《年鉴》只能给续修志工作提供50%的资料(这就很不错了,省了一半人力物力时间)。为此,我们还要继续努力,再化人力物力时间搜集完备其余50%的入志资料。
对《年鉴》中资料,同样有个鉴别审核的问题。虽从总体上说,入《鉴》资料是翔实的,但事物是复杂的,都不可能是绝对的。在《年鉴》编纂中,难免还有差错,难免有校对上的失误;有的事物还应有个社会检验、时间沉淀、再认识的过程;其资料还需要进行再筛选。
六、关于《大事记》资料的选用
搜集《大事记》资料的方面:编纂出版了《年鉴》的地方,首先对每年《年鉴》中的《大事记》资料进行研究筛选,该补充的补充,该删除的删除,该核实的核实,该准确的准确。根据我的实践,以删繁为主,补漏为副。因为在编纂《年鉴》时,是编定一年大事,选大事的条件相对宽一些,选录的大事条目多一些。而编纂续志时,要编纂20年大事,必须在大事中选大事,要事中选要事。
选择入《大事记》的资料原则,必须先定下一些标准,根据标准选择。至于哪些事算大事,我的实践,觉得有这样一些:
1、建置变化(如县区撤并、新设、更名等);
2、区调整(乡镇撤并、建立,辖境变化调整等);
3、重大政事、运动;
4、重大灾害、事故、事件;
5、重要建设项目的奠基或竣工;
6、重要的上级领导人莅临(要定统一标准,如县区,可界定为省级以上主要领导人;市级,可界定为党和国家级领导人);
7、重要的外事活动;
8、重大考古发现、严重的古迹破坏事件;
9、本政区高规格(受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获表彰奖励;
10、重大的科技发明、科技推广活动;
11、重要会议及其决议;如党委、人大换届会议、高规格的经济贸易洽谈会议。
12、全国、全省、及临近省市县大事波及本地且影响较大者。
13、特异自然现象。
14、重大的军事、文化、体育、社会活动等。
还可以列出一些,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一些选录大事记的标准,尤其注意选择那些有重大影响的、有地方特色的、有存史价值的大事。
七、图照资料的运用
穿插图照是时代发展的进步,是现代编辑出版印刷水平的体现。图照处理好了,可以使志书达到最佳效果。一则提高志书的可读性,二则保留了一批直观资料,三则用照片印证文字记述的真实性,四则给后人留下当时实际场景瞬间史料,使若干年后的人们能身临其境地看到当时景况。现在出版社出版书籍,很注重多插图,而且图照要大气,这样的图书才能受到读者欢迎。我建议在第二轮修志时,要把图照的运用看作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文字记述同等重要,不要只把图照看成是可有可无的、是陪衬的,我们地方志书也应适应这个社会进步,把志书编得图文并茂,深受社会欢迎,并给后人留下更多的直观史料。
第一轮修志中,所有的志书都设计了图照,但多不理想。一般只是在书前编排十几页彩图,地图、领导题字、县委政府机关大门、街道楼房、领导视察、产品等。在正文部分大多没有随文插图。
在我主编的《汉中地区志》中,设计了106个彩页,分类(按文字卷目编排)装订在四分册前面,仅地图就有全地区行政区划图、平面地形地貌图、三维立体地形图、卫星航拍图、中心城市图。同时在360万字的正文中,随文穿插图照900多幅。连同彩页图,共1300多幅图照,效果很好。其中从境外搜集回来了一批1875年、1904~1914年外国人拍摄的近200幅照片,志书中选用了一批,真实地反映了清代后期至民国初期本地社会面貌、民情民俗,城市面貌,大家很爱看。对解放后毁掉了的城门、城楼、有名的古建筑、旧日风情等,没有照片,我找画家回忆画出来,拍照入《志》存史,也起到了异曲同工的好效果。
图照的搜集,尽量与文字资料同时进行,以当时照片为主,没有当时照片的,可补充拍摄。图照必须有说明文字,说明文字要简洁、准确,尤其人物活动、场景照片,要把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名字、身份、在照片中的位置标明,照片才有资料价值。
(作者系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汉中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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