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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
政策法规 2018-07-10 13:50:22   |   来源:中国方志网 【打印本页】

  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关于地方史志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修志为用原则,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中国街区的环境风貌、历史人文以及改革发展过程,传承城市发展文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彰显地方、民族特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二、背景意义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孕育了诸多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街区承载着宝贵的历史元素和城市记忆,与传统历史文化一脉相承,与民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展示城市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的独特窗口,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名片。在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同样保留有许多风貌完整、传统建筑集中、历史遗存丰富的街区,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历史文化街区寄托了世代生活于此的人们的深厚情感,是人们美好的精神家园。此外,许多城市积极发挥区域优势、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培育打造了一批现代高效、独具特色和充满活力的特色街区,在浓缩城市历史、彰显城市特色、展示城市形象方面效果显著,拉动了经济增长,提升了城市功能,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

  地方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丰富的文化信息和独特的价值功能,并在编修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保护、传承、开发、利用宝贵的历史文化名街遗产资源,推动特色街区的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编纂中国名街志丛书、拍摄中国名街影像志,全面、客观、系统、准确地记录中国街区的街巷肌理、特色风貌、人居环境、文化内涵以及社会生活结构,让人们了解街区,让世界了解中国。这对于推进街区文化延续与活力再生、良性发展,以及创新发展地方志事业、拓展地方志功能格局、扩大地方志工作影响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任务

  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包括组织编纂出版中国名街志丛书、拍摄中国名街影像志、举办全国名街论坛等。

  (一)编纂出版中国名街志丛书

  记述对象为城市中风貌完整、传统建筑集中、历史文化遗存丰富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集聚效应显著、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特色街区。中国名街志丛书选择收录的“街区”范围主要包括:

  1.中国历史文化名街

  经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批准,2009—2013年由中国文化报社、中国文物报社主办的“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活动,公布的50条中国历史文化名街。

  2.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2015年公布的30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3.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经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比较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较完整和真实地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4.其他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或在人们生活中影响深远、引起价值共鸣的街区。

  5.专业特色街

  各地在商贸、金融、旅游、文化、城建、交通、休闲等城市功能中作用独特、地位特殊、名声显著、特色明显并经国家相关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认定、具有社会公认度的街区。如××商业街、××金融街、××文化街、××工艺街、××产业街、××建筑街,老店名店街,以及精神文明建设街、餐饮美食街、民俗风情街以及其他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荣誉称号、具有某方面特色的街区。

  (二)拍摄中国名街影像志

  联合新闻媒体,每年从申报对象中选取一定数量的名街作为对象拍摄中国名街影像志。

  (三)举办全国名街论坛

  邀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社团学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全国地方志系统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街区保护和发展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研讨。

  四、工程要求

  (一)中国名街志丛书编纂要求

  中国名街志丛书质量要求参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执行。在坚持志体前提下,体裁运用、篇目设置、资料选择等可做适当创新。根据不同类型街区特点,有选择性地记述域内自然环境、历史风貌、风俗文化、居民生活,突出街区“名”与“特”等内涵。应执简驭繁,文约事丰,易于阅读,利于传播。杜绝虚假资料,避免广告色彩。

  具体要求如下:

  1.志名、编者名、断限

  志书直接以下限时的街区行政区划名称为书名,如《××县(市、区)××街志》。编者名统一为“××县(市、区)××乡(镇)××街志编纂委员会”。丛书统一标注“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标识。

  为全面反映发展演变脉络,各街志上限尽量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各志启动编纂年份。

  2.体例

  采用纲目体,横分门类,纵述史实。篇目设置应特色鲜明、分类科学、主线清晰、大事必录。

  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

  3.资料

  入志资料丰富、真实、准确、典型。注重选用特色资料、微观资料、调查资料和口述资料。

  4.图照

  卷首设本街区在城市的位置图、街巷平面图和鸟瞰图,街区的标志景观图等。志中随文配图照,图照下附注说明文字。图照选用应注重典型性、资料性、艺术性,无广告色彩,无个人标准像。图照与文字的比例不低于1:4。

  5.行文

  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除引文外,一律从第三人称角度记述。文字应朴实、严谨、简洁、流畅,可读性强。

  6.字数

  版面字数30万字左右。

  (二)中国名街影像志拍摄要求

  拍摄中国名街影像志所需资料主要来自中国名街志,要充分利用中国名街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种资料。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能,统一管理指导中国名街影像志的拍摄制作,加强审核把关。

  五、申报和审查验收

  申报编纂中国名街志、拍摄中国名街影像志的单位,需根据工作进度,分别填写《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申报表》,经该街区所在地地方志工作机构逐级审核后上报。其中,编纂中国名街志的单位,需在篇目确定和志稿完成后申报;拍摄中国名街影像志的单位,需在策划方案提纲完成和脚本完成后申报。

  (一)申报

  由街区所在的街道(镇乡)等管理部门申报,填写《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申报表》,经所属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推荐、设区的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复核,逐级审核后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上报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办公室。

  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入选条件的街区进行摸底调查,合理安排进度,做好申报规划。

  (二)资格审查

  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办公室对收到的编纂中国名街志、拍摄中国名街影像志的申报表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定期报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评议审定。

  经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评议审定后的中国名街志和中国名街影像志获得工程入选资格。入选名单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同时在中国方志网等媒体上发布。

  (三)组织实施

  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中国名街志编纂,在有关地方志工作机构统一组织下,由各街区管理部门实施,承担具体编纂业务;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办公室提供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

  中国名街影像志拍摄由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办公室联合有关新闻媒体单位进行。各街区管理部门等负责提供策划方案、脚本等材料。

  (四)审查验收

  中国名街志书稿完成后,均须按照管理层级三审定稿后上报。一般由名街所在地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初审,设区的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复审,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终审。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将终审、修改后的志稿上报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办公室。经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学术委员会评议审定后,由方志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名街影像志拍摄完成后,由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播出。

  六、组织领导

  设立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和办公室作为组织领导机构。

  (一)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李培林

  常务副组长:冀祥德

  副 组 长:邱新立

  成   员: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实施,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事项。

  (二)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学术委员会

  主 任:冀祥德

  副主任:邱新立

  委 员: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及以及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社团学会,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专家、学者担任。

  学术委员会负责研究解决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中的专业和学术问题;对中国名街志终审稿、中国名街影像志脚本进行评议审定。

  (三)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办公室

  主 任:冀祥德

  副主任:邱新立 于伟平

  办公室设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和方志出版社,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以及调研、培训、组织出版、宣传等工作。

  (四)成立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协作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志工作机构应根据实际成立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协作组,负责本区域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组织协调和申报、审核等工作。协作组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并设1名联络员。协作组成员、联络员名单报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办公室备案。

  七、经费保障

  入选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的中国名街志、中国名街影像志所需编纂出版和拍摄费用由街区所在街道(镇乡)管理部门协调落实,建议纳入经费预算。

  八、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

  召开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启动会议,全面启动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申报第一批中国名街志。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推出首批质量较高、影响较大的中国名街志、中国名街影像志成果;通过举办出版座谈会及首发式、名街论坛,借助“互联网+”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探索开发利用途径,初步树立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品牌。

  (三)第三阶段(2020年以后)

  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创新开发利用方式和手段,打造独具特色的中国名街志系列文化和宣传产品、学术研究成果,提高社会认知度、市场认可度,扩大社会效益,形成中国名街志文化工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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