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霍建设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主席霍建设(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霍建设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霍建设,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内蒙古凉城县人,大学学历,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
2019年7月,霍建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霍建设)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柏决定逮捕
江苏省体育局原副巡视员陈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柏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柏,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江苏滨海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苏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2019年4月,陈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9月,陈柏因严重违纪违法开除党籍和公职。
(陈柏)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新林决定逮捕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健康部督察组原组长周新林(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江苏省苏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周新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周新林,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湖北黄冈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督察组组长。
2019年9月20日,周新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新林)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新林决定逮捕
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新林(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汉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陈新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新林,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湖北鄂州人,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2019年9月,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新林双开处分。
(陈新林)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村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