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文化之根 铸就华夏之魂
—— 专访华夏百科研究院院长、《中国村志》编委会主任田剑
中华文化发展繁荣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条件,做好中国地方志工作又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句话,激发了无数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如今,地方志作为国之史籍文体,逐渐为人们所熟悉认识,明白了志书(地方百科全书)的属性,知道了志书“资政、存史、教化”之功能,我国各级党委、政府也很重视,不惜人力财力去投入修纂。
但对于村志,人们似乎较为陌生。何谓村志?有何作用?怎样编修?当前面临哪些现实问题?我国的村志修编是个什么状况?2017年9月11日,带着一串问号,记者专访了华夏百科研究院院长、《中国村志》大型丛书编委会主任田剑。
“由国家相关部门领导支持、华夏百科信息研究院发起、多家新闻文化机构参与,组成了《中国村志》大型丛书编委会。”田剑告诉记者,国家完整的方志体系犹如中华龙,应由龙首——“中国国家志”、龙躯——“省市县三级志”、龙尾——“乡村志”共同组成。
《中国村志》的“前世今生”
何谓村志?谈到这个问题,田剑认为,这是个世纪工程、历史创举,应从我国的方志说起。我国的地方志有着悠久的历史。方志起于何时?渊薮所在?历代学者曾经作过多方面的考证和辨析,并有种种不同的说法。
专家们介绍说,宋代学者王存、程大昌、王象之等人推《禹贡》、《山海经》等古代地理书籍为方志之祖,同代人司马光、马光祖则认为导源于《周礼》记述的古方国史。还有学者以多源的观点阐释方志的产生。元人黄溍则将方志归结为古地志与古地图的合流。明清以来,溯方志之源于史书的说法较为盛行。建国以来,对于方志起源问题的讨论,虽未完全统一认识,但方志多源,已为多数学者所接受。
秦统一中国后,舆图地志之作,续有纂辑。两汉时期,郡国地志已成为国家的征录之书。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全国区域为范围编纂的总志有晋挚虞《畿服经》、陈顾野王《舆地志》、北魏阚骃《十三州志》等,以《畿服经》的体例较为完备。东汉以来,以郡国州县为范围编撰的各类史地杂著名目繁多,郡书即郡国之书,多记郡国乡贤耆旧事迹。
隋唐时期,天下一统局面形成,经济的繁荣,文化的昌盛,为方志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宋代是我国方志发展史的重要时期。方志内容和体例进一步完善并趋于定型。自宋代完成从图经到方志的过渡以后,方志的发展进入繁盛时期,元代方志在前代基础上取得了新的成就。
明代之初,统治者即对方志编修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为了统一规划方志体例内容,明永乐十年(1412)和十六年(1418),明成祖朱棣还两次颁发《纂修志书凡例》,是为现存最早的关于地方志编纂的政府条令。
清王朝入关后,为加强对汉族地区的统治,各地的修志活动就陆续展开了。现存一些顺治年间纂修的方志即是此时的产物。清代方志品类众多,居主流地位的仍是各级政府官修的府、厅、州、县、镇志。
民国时期的38年中,时局动荡,战事纷扰,地方志的编修工作时续时断。民国年间的方志编修大致可分为民初(1912-1926年)、抗战前(1927-1937年)、抗战时期(1938-1945)、抗战后(1945-1949)四个时期。民国期间,各省还相继编纂了许多乡镇志、乡土志和各类风土笔记、调查记等。继清代之后,1914年,民国教育部门也督促各县编修乡土志,作为各地学校的乡土教材。
新中国成立后,自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性修志工作蓬勃开展,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首轮及二轮共编纂出版省、市、县三级志书达8000多部,行业志、部门志、军事志、武警志、专题志、乡镇村志等2万余部,地方综合年鉴1.7万多部,专业年鉴7000多部。
由此观之,因封建统治者的思想局限使然,我国明代才有乡村志的雏形,到民国方频出乡土志。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村志作为方志的一个分支,已是地方志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尤其是新中国的盛世修志,逐渐认同了村志的立身及地位。当今方志学观点,认为村志是地方志的一种,即以某一个行政村或自然村为记述范围的志书。
村志和乡镇志是地方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市、县三级志书的延伸和补充。它以基层行政单位为记述对象,全面盘点乡村地理、历史、经济、风俗、文化、教育、物产、人物等方面的状况,是十分珍贵的历史遗产,有着特殊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学术价值,具有其他书籍不可替代的功能。国家完整的三级方志体系缺一乃憾,同时可将村志定义为“国家方志体系最下层面的村落志”。
编辑:张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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