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开展“农村清洁风暴”行动以来,从江县庆云镇充分利用《村规民约》在农村治理的效用,让其成为“农村清洁风暴”行动的有力抓手,通过村民制定,村民承诺,村民执行,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让乡村颜值亮起来,文明乡风竖起来。
据庆云镇司法所负责人介绍,村规民约在庆云镇由来已久,在各村普遍存在,连农村三岁小孩都知道违反村规民约要受到“三个一百二”(120斤肉、120斤酒、120斤米)处罚,村规民约具有村民契约的性质,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民间法”的作用。2014年,针对许多村规民约的条款存在不科学、合情不合理、合理不合法以及滥用村规民约等现象。从江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司法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村规民约》征集、整理、修订工作。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全县各村《村规民约》进行综合、融合,去同存异,删掉存在有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悖的条款,并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增加计划生育、教育等法规内容。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等形式多次修订和征求意见,最初形成了46条基本村规民约样版。
如今,各村通过将村规民约刻在石碑,并将石碑立在该村两委楼或鼓楼傍等醒目位置,各户代表在石碑前签字、按手印认同村规民约内容,并通过立碑盟誓这一最隆重的习俗表达对村规民约的敬畏。通过选举办事公道、有威望的人组成监督小组严格执行。各个村寨、村民们因小事发生纠纷的少了、民心齐了、民风纯了。《村规民约》使农村的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民风民俗等各方面呈现出良好的局面,促进了乡风文明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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