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结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围绕加强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尤其是以“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为主要内容的“三农梦”,既体现了他心中浓浓的“黄土情结”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情怀,也诠释了大国领导人的农业观、农村观和农民观,高屋建瓴,蕴含丰富,“三农梦”令人振奋。
“农民安,天下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的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三农”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新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他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在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他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015年7月在吉林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又告诫全党:“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必须始终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不松劲,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内容,也是他始终萦绕心头的“三农梦”,其中所蕴含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高屋建瓴,蕴含丰富,“三农梦”令人振奋。
大事在农的农业观——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朝阳产业。“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中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水缺,农业基础薄弱。当前,我国农业还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初级阶段,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大、农业转方式调结构难度大、农产品进口冲击国内产业、农民就业增收形势严峻等问题相互交织,农业现代化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业问题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始终的根本问题。发展现代农业,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农业梦”。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坚持把农业摆在党的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他指出,“‘三农’向好,全局主动。”2012年2月16日,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在中美农业高层研讨会上致辞时表示:“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把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稳定地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重中之重的大事。”2013年11月28日,在山东农科院召开的座谈会上他指出,“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保障粮食安全对中国来说是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同时,他还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根本在于深化改革,走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道路。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现代高效农业是农民致富的好路子。要沿着这个路子走下去,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
近些年,我国农业科技整体水平大幅度提升,2015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以上,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坚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在201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农业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制度。他指出:“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的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坚持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他强调,“要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财政再困难也要优先保证农业支出,开支再压缩也不能减少‘三农’投入。”中央财政支农投入经过10多年的持续大幅增长,对我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增产及农民增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坚持培养新型农民队伍,着力全面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素质。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他要求:“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农业后继有人;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为促进农业发展,实现他的“农业梦”,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推动农业的国际合作,高度重视引进先进品种、先进产业和先进技术,积极达成农业合作成果。
青山绿水的农村观——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让农村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世外桃源”。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是自然秩序在人类生活中的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乡愁”中,流淌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农耕文化。自远古时代起,我国劳动人民通过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的相互调适,创造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农耕文化。这一文化体系渗透着中华民族依靠自然、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睦相处的农耕理念,其核心是重视对自然法则的倡导与尊重。在大自然的家族中,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各种生命体关系紧密,和谐共处。然而,随着大量农业机械、化肥、农药的使用,取代自然循环的结果是高成本和环境污染。一方面,农民不使用化肥和农药,就不会种地了。另一方面,土壤污染、资源枯竭、能源危机的严重后果日益显现。低效率、低产出、高能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掠夺式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成为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和贫困恶性循环的根源。同时,农民要进城,不可能都进城;新农村应是升级版的农村,但不是缩小版的城市;城乡一体化,也不是城乡一律化,更不是“去农村化”,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因此,需要改变当前的农业生产模式,建设一种遵循自然规律、尊重自然法则的生态农业模式,以实现“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这样,推进城乡一体化,让绿水青山带来金山银山,让人记得住乡愁,让农村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世外桃源”,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农村梦”,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新型农村观。他要求,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客观规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生态。“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15年1月20日,他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考察时强调:“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经济要发展,但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他强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二元结构的现实出发,从我国的自然禀赋、历史文化传统、制度体制出发,既要遵循普遍规律、又不能墨守成规,既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又不能照抄照搬。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着力点是通过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他倡导,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具备了支撑城乡发展一体化物质技术条件,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要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方针,坚持和完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他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要不断改善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2015年7月16日,他在吉林省延边州光东村了解到一些村民还在使用传统的旱厕,便当即指出:“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也要不断推进,要来个‘厕所革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基本公共服务要更多向农村倾斜,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他要求新农村建设要力戒形式主义,“实现城乡一体化,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比如说‘涂脂抹粉’,房子外面刷层白灰,一白遮百丑。”要着力提升新农村建设的能力,让农村成为农民生活的美好家园,成为农民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以人民为中心的农民观——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让农民都过上温馨美满的幸福日子。农民是“三农”的根本,农民脱贫致富是“三农”问题中最重要的环节。当前,受生产成本“地板”抬升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限制的双重挤压,农民家庭经营收入难以大幅增长,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和工资水平增幅也出现“双下降”,农民增收面临很多新挑战。于是,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农民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重视“三农”、提高“民生”、维护“民利”、关注“民力”、改善“民境”等问题作出许多重要指示,溢出了浓郁的“黄土情结”。党中央出台的“重农”政策、举措都坚持以“民本”为前提,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农民观。第一,强调农民人格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反对无视农民的尊严。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菏泽考察时,给当地的县委书记们念了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他以河南内乡县衙这副对联告诫当地官员不忘初心、勤政为民。在山东农科院召开座谈会时指出,“对中央工作部署,要准确领会政策要点和要领,不能随意解读,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城镇化不是土地城镇化,而是人口城镇化,不要拔苗助长,而要水到渠成,不要急于求成,而要积极稳妥。”第二,尊重农民的利益诉求,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这是他经常挂在嘴上的话。2014年3月在参加全国两会贵州代表团审议时也曾表示:“我这个人呢,是有农村情结的”、“现在我看到贫困地区的老百姓啊,我确实是发自内心同情他们,我们作为共产党人,一定要把他们放在心上,真正地为他们办实事,否则我们的良知在哪里啊”。浓浓民本理念,跃然可见。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扶贫开发成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他几乎走遍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一直把“让农民们都过上幸福生活”作为使命。他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2013年,他在湖南省十八洞村考察时,提出了“精准扶贫”理念,成为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从精准扶贫到精准脱贫,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5年来,全国5564万人摆脱贫困,农村贫困人口每年都减少超过1000万人。全国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底的4.5%,下降5.7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第三,尊重农民的物质欲望,反对鱼肉百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如是说道。他重视增加农民收入,多次强调,“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要更加重视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好日子,一个都不能少,一户都不能落。”2014年1月26日,他在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访贫问苦时,看到郭永财等群众住房还比较困难,他叮嘱当地干部要加快棚户区改造,排出时间表,让群众早日住上新房。第四,倡导“仁政”,反对“暴政”,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笑还是哭。如果乡亲们笑,这就是好政策,要坚持;如果有人哭,说明政策还要完善和调整。”这进一步明确了完善农村政策的依据和遵循。他说:“我们的方针再正确,如果不被群众理解,也难以贯彻施行。如果群众不听,你就先跟着群众走,群众跳火坑,你也跟着跳下去。群众觉悟了,从火坑里爬出来,最终还是要跟你走。群众跳,你不跳,干群关系就疏远了。你一起跳,感情上拉近了,工作就好做了。”这是实践经验,更是执政理念。
实现“强国梦”,不能忘“三农”。习近平总书记懂农业、懂农村、懂农民,真心实意亲近农民,心牵农业、心系农村、心挂农民,千方百计造福农民,这是广大农民兄弟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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