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
创新乡贤文化,传承乡村文明
乡村文化 2017-02-20 17:24:32 【打印本页】
社会是一个包含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要素在内的有机整体。我国当代乡文明的建设应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全面构建。这就决定了乡村文明建设不仅要增加农村居民的物质财富,还要增强他们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从而使得乡村社会全面发展与进步。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在当前城市文明强势逼压乡村文明的情况下,这无疑是一个应时之举。清末民国时期,农村大量的乡绅涌向城市,维持乡村正常运行的社会结构遭到破坏,乡村社会急剧凋敝,基层社会动荡不安,直到新中国成立才得以重建乡土社会。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全国掀起“民工潮”,使得乡村精英再一次严重流失,并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农村公共事务缺乏组织和管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问题突出等等。乡村文明重建迫在眉睫。
当代的新乡贤是指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在地方上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威望,并且愿意造福乡民的人士。他们与传统时期的乡贤一样,参与乡村治理与建设,在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影响力上具有一般乡民所没有的优势,拥有很强的号召力。他们是乡村社会的精英,是保证乡村社会的稳定和繁荣的重要力量。
首先,新乡贤是村落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中国的村落文化是在传统农耕经济基础上形成的,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源头。先民们在长期共同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包括乡土文化、家族文化、礼俗文化、道法自然等形态在内的传统村落文化,它们起着维系村落共同体、实现乡村自治、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功能。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城市文明的逼迫使得村落文化濒临消亡的危险。新乡贤拥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他们组织读书看报,宣讲传统美德,提倡敬重自然,在乡村社会能够自觉地担负起传播传统村落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
其次,新乡贤是乡村自治的实践者。传统中国社会,国家正式的行政机构没有渗透到乡村一级,乡村社会的治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乡贤。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治理一度过于强调行政控制,农村的创造性和主动性难以有效地发挥出来。改革开放后,乡村自治成为我国农村治理的新形态,是乡村活力重新焕发的关键。当新乡贤在乡村自治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他们具有较高的学历水平和文化素养,知识准备充分,视野开阔,能够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他们知道如何与乡镇政府官员对话,充当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他们是乡村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他们可以利用亲情、乡情和自身的声誉威望,调节乡村社会的矛盾纠纷,是乡村自治的重要参与力量。
第三,新乡贤是乡村富裕的引领者。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乡村富裕是共同富裕的关键。“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乡村富裕了,才能留住乡村中的人,才能重建懂礼仪、知廉耻的乡村文明社会。尽管今天的农村已经大有变化,但还是有不少从农村走出的、已经在社会上有建树的成功人士,出于对家乡的关切,愿意回乡,为桑梓贡献自己的力量。乡贤拥有一般农民所没有的经济、社会和智力资本,在乡村社会中的威望也很高,组织能力和交际能力强,由他们带领乡民发家致富无疑是一条可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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