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4年,广州市属共12个区(县)。[3]2014年底前各区(县)村志编修总体情况如下:天河区天河系列村志20部,其中《石牌村志》等8部由中华书局正式出版,《猎德村志》等12部为非营利性正式出版物;黄埔区村志13部,其中《夏园村志》《茅岗村志》为非营利性正式出版物,《横沙村志》《下沙村志》等11部为内部参考印刷资料;白云区石井街《庆丰村志》《鸦岗村志》2部,均为正式出版;番禺区《长莫村志》《赤岗村志》2部,均为内部参考印刷资料;花都《公益村志》《五华村志》《横谭村志》《环山村志》4部,其中《环山村志》为正式出版物;[4]增城市3部,《群星村志》为正式出版物,《罗岗村志》《竹坑村志》为非营利性正式出版物。此外,海珠区有《仑头村史》等10部正式出版的村史。改革开放以来,各区(县)村志编修总量共计44部(不含海珠区村史)[5]。2014年底即将付印或正在编修的有增城《塘美村志》、白云区《三元里村志》、越秀区《寺右村村志》、黄埔区《横沙村志》(重修)、《双沙村志》(重修)等等。
(二)编修背景
1989年3月,广州市召开第二次修志工作会议,决定市属区县展开修志。。1990年开始,各区先后启动区志编纂工作,一些区县组织编修街志、镇志,以之作为编修区(县)志的基础资料,由此带动了部分村编修村志。1991年,天河区猎德村编写完成1.8万字的村志初稿;1992年-1995年,黄埔区辖下大沙镇、南岗镇、长洲镇组织各村编写基础资料,报黄埔区地方志办采用,产生横沙、双沙、姬堂等11部村志初稿。2000年底至2002年,各区先后启动第二轮修志。续修工作依然将镇村纳入资料提供单位,仍有不少村以此为契机,组织编修本村村志。先后完成编修的村志有:黄埔《夏园村志》(2002年),增城《罗岗村志》(2003年)、花都《横谭村志》(2003年),花都《公益村志》《五华村志》(2004年)、番禺《赤岗村志》(2004年),番禺《长莫村志》(2005年),花都《环山村志》(2008年)等。
与此同时,随着广州城市化不断推进,不少村落土地被征用,乡村面貌面临急剧变化。这种形势倒逼村庄或主动或被动地抢修村志。最早行动起来的是天河区。由于广州城市发展实施“东拓”战略,位于中心城区以东的天河区处于城市化剧变核心地带。2001年4月,天河区政协委员向区政府提交议案,建议政府组织编写村志,挽救即将佚失的村庄历史资料。5月,天河区政府办理政协提案,要求区志办负责组织村志编修工作。2002年,天河区人大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保护村镇文化遗产,启动村志编写工作。”由此,启动天河区长达10余年的全部村志编修工作。2003-2008年,共有17部天河系列村志陆续出版。2009年,由于筹办亚运会,广州“城中村”改造提速。黄埔、白云等区一些面临拆迁的村庄自发组织编修村志,如黄埔区横沙村。该村2002年实行村改居,2009年着手城中村改造,许多宗祠、家塾面临拆迁或异地搬迁,村领导遂以此为契机,外聘主纂人员,及时拍照、采访,在原有村志初稿基础上重新编修村志。在横沙村影响带动下,附近兄弟村如下沙、双沙、姬堂等,亦在随后两年纷纷着手重修村志。白云区鸦岗村,也是在城中村改造步伐加快的大背景下发起修志。这种由城市化倒逼引发的广州村志编修的情况,自2002年以来延续至今。
如上可见,广州地区的村志编修主要在两个大背景下进行,一是两轮修志的直接带动,44部已有新修村志中,有19部村志源于此背景,所占比例为43%;二是城市化发展倒逼所致,有22部新修村志源于此背景,所占比例为50%,正在编修或即将付印的几部村志,也均为应对城市化迅猛发展挽救村落历史而为。
(三)编修模式
自隋代以来,地方志主要由政府主持编修,采用“官修”的编纂组织模式,由地方主政官员负主纂之责,发凡起例、选聘主纂、审阅校订、付梓刻印等。但“村”是最基层的区域单位,其管理模式中带有更大的自治性和人文影响的复杂性,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考察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地区的村志,主要采取两种编修模式:政府组织和民间自发组织。政府介入的程度已有变化。
政府组织 天河村志系列是较为典型的政府组织编修模式。这种模式近似于传统“官修”,由政府修志部门即地方志办公室负主纂之责,承担为辖区内行政村村志编修推荐、选聘主笔人员,拟制篇目大纲、审稿审定、付梓印刷等职能。2002年天河区地方志办公室着手区内村志编修组织工作,不但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村志篇目》,统一设定篇目大纲,而且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全区村志编写甚至亲自参与编写,区志办其他人员负责指导、参与书稿修改、审阅,定稿后由区志办统一联系出版印刷事务。对各村编纂出版村志,区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补贴。在这种模式主导下,天河区内24条行政村,至2014年底陆续完成村志编修的有20条村。这20部村志以统一的开本设计、封面设计公开出版,形成强有力的村志品牌效应。在现有广州全市44部新修村志中,天河村志占总量的45%。以涵盖全区的村为范围,全面组织编修村志,这在广东甚至可能在全国是率先之举,其经验值得深入总结。
2012年来,黄埔区村志编修推行一种较为松散的组织模式,这一模式与天河模式有相似之处,如区地方志办公室在区内统一发动、统一组织培训、拟制篇目、审稿审定,也有返聘专职修志人员负责跟进此事。但也有不同之处,在寻找主纂人员这一关键环节,区志办并未参与遴选或予以推荐,对定稿后的村志是否统一公开出版亦未有规定,由于辖内各村自主物色主纂人员,自主制定编修进度和出版形态,有可能带来各村村志编写体例、编写内容、编写进度的参差不齐。这或可视为一种从实际出发组织村志编修的试验。
民间自发组织 中国农民有浓厚的修志情怀。宁夏固原古稀老人高荣峰花了9年时间编纂《崖堡村志》,山东临沂村民许亦江耗时4年自修《水南村志》,南宁76岁老人历时13年编写《孟莲村志》等等。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地区亦一直有民间自发组织编修村志的现象,但均非村民个体行为,而是村委决定,村集体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
自发组织编修村志的动因主要有三个:一是由编修族谱引发修村志。珠三角乡村社会,同姓村比例较高,且不同姓氏原来都有编修族谱的传统,以记录宗族发展脉络。由于不少宗族族谱在文革时期被烧毁,或是被遗失,宗族有重新编修族谱的愿望。如增城竹坑村,2000年12月,村委会决定编纂村志,直接动因在于“由于各种原因,族谱已经断记、遗失或者残缺不全,且在抗日战争前至2000年没有任何记载,族中许多事情无从查考,海外和港澳台同胞寻根问祖很不方便,村中人外出越来越多,这些人年深日久必成分支,也需要追踪溯源,故编写村志成众望。”[6]族谱与村志等同,在广州地区其他村落亦有此类情况。如从化木棉村以谢氏为主要姓氏,其谢氏族谱就一并记载了村庄发展历史。二是基于存史、育人的作用,延续乡土文化的愿望。中国古来乡村修志以“矜其乡贤,美其邦族”,记录村落发展历史,“通古今,表功勋,而后旌贤能”。增城《罗岗村志》村委会编纂村志的直接动因始于村庄独特的乡土文化需要传承。罗岗村是客家人聚居的村落,客家文化非常浓郁,村党支书在村志序言中谈到,组织编修村志是由于该村“可以教育和鼓舞后人的事实,见诸于文字记载的除了在族谱中有点滴反映上,基本上是空白的,特别是近百年村民抵抗外辱以及建国后建设历程,都没有系统记载。”[8]番禺《赤岗村志》提到“村史古已以往,近亦失记,年轻一代知之更少,留待日后才编写资料难以采集,现趁老一辈还健在,还可以难中取易,因此编志当务之急。”三是“城中村”改造倒逼村庄为保存乡土文化的历史回忆自发组织编修村志。如正在重修的《横沙村志》《双沙村志》等。分析以上几种原因,根本的原因在于岭南地区村落多为聚族而居,村民有浓厚的宗族乡村观念,形成一种乡村集体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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